预约单是合同吗?

发布时间: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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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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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签订方有权拒绝签订。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如若一方提出的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不一致,另一方有权拒绝签订并要求重新谈判或修订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认真对比并确认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一致性,以保障双方利益并维护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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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单不是合同。预约单是一种书面记录,用于确认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安排。它通常包含有关预约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和费用等信息。与合同不同,预约单并不涉及双方之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它只是一种预约的确认和安排,而不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协议。因此,预约单不能代替合同,也不能作为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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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同,只是预约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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