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寓交易卖方税费出多少?

发布时间: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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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承担的:个税2万元、土地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5500元,杂税1000元。合约56500元。 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 (一)交易服务费: 一般情况下,按照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平方米的公式计算。 (二)土地出让金: 各地政策存在出入,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三) 个人所得税: 参考评估价和成交价,个人所得税为高者一方乘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 (四) 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6%,其中税为5%,附加税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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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也是非住宅类型,非住宅的税费由下面几种组成:卖方:增值税:差额部分5.6%,个人所得税3%,土增:6%买方:契税3%一般非住宅过户是要做评估报告的,过户的核税金额参照评估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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