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四实制度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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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八、 不安全的环境: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2017-07-07 20:49 | #2楼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九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三)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准确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第十二条 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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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8、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一节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来自安弘认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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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明确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强调宾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包括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宾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等。宾馆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宾馆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要求,包括消防设备的配置、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宾馆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明确宾馆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要求,包括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应急疏散演练等。宾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宾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要求,包括火灾事故的报警、疏散、灭火等应急措施。宾馆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明确宾馆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的要求,包括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宾馆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宾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包括宾馆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处罚措施等。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明确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要求,包括对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以上是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编写应根据宾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得到宾馆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才能确保宾馆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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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1、全权负责处理酒店的一切事务,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完成酒店所确定的各项目标。2、制定酒店经营方向和管理目标,包括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服务操作规程,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3、建立健全酒店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主持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检查情况汇报,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重点讲评和指示。4、健全各项财务制度。督促监督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控制,财务预算等工作和每季财务报表;检查分析每月营业情况;定期检查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情况。5、有重点地定期巡视公众场所及各部门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问题,并将巡视结果传达至有关部门。扩展资料酒店管理的原则1、对直接上司负责的原则每个员工只有一个上司,只对自己的直接上司负责。由直接上司来指挥安排、检查和督导属下的工作,形成一个一级管一级的垂直领导方式。每个员工只接受一个上司的指令,下级不越级反映,上级不越权指挥,各安职守,各尽其责。2、二线为一线部门服务的原则一线部门处于对客的前沿,他们视客人的需求为己任,客人的需求就是命令。为了保证对客服务机制的畅通,二线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要保障一线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3、授权的原则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上司不要大事小事都揽在自己手上,要学会授权。要授权给那些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下属,并且要相信他们的能力。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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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必须凭居身份证或能够证明本人真实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登记住宿。(二)旅客携带的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应向旅馆办理寄存,否则,丢失责任自负。(三)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带进旅馆。(四)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六)旅客应自觉遵守旅馆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安人员检查。(七)值班巡查人员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勤巡逻;勤观察;勤分析;四看: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记住房、床号住宿冒名住宿;二看旅客是否乱窜或男女混居一室;三看有无危险物品或应寄存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四看各部位有无其他不安全因素。(八)发现旅客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九)旅客遗留在旅馆内的贵重物品,包括一定价值或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旅馆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通知物主认领。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物品的主要特征,并办理领取手续,防止发生冒领或重复认领。(十)旅客寄存应一人一牌(寄存牌),填写财物寄存登记本及身份证号贵重物品当点清封存。(十二)凡是来访客者,须事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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